1、一、参加药(护、技)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(助产)专业专科学历。
2、二、参加药(护、技)师资格考试(一)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,受聘担任药(护、技)士职务满5年;(二)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;(三)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。
(资料图)
3、三、参加中级资格考试(一)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,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。
4、(二)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。
5、(三)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,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。
6、(四)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。
7、(五)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。
8、(其中参加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)。
9、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:(一)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。
10、(二)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。
11、(三)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。
12、(四)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。
13、(五)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。
14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护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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