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滚动

股权增值是否构成夫妻共同财产-当前观点

来源: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3-16 23:46:00


【资料图】

股权增值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我国法律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 (一)工资、奖金; (二)生产、经营的收益; 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 (四)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,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 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推荐内容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华南导报网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粤ICP备18025786号-52   联系邮箱: 954 29 18 82 @qq.com